2026年澳洲偏远地区491签证转191永居(PR)的收入要求已正式锁定为税前(应税收入)70,000澳元/年。 持有491签证(含亲属担保与州担保类别)的申请人,需要在签证获批后的5年内,至少有3个财年的应税收入达到这一门槛,方可申请191永居签证。该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生效,2026年仍为现行政策,未作调整。
191签证收入门槛的官方依据与历史沿革
191签证的收入门槛最初由澳洲移民局在2022年底公布的《Migration (IMMI 22/100) Instrument》中设定,并于2023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在此之前,491转191的永久性收入要求长期处于“征求意见”状态,一度引发申请人担忧门槛可能高达$53,900(即TSMIT临时技术移民收入门槛)甚至更高。2023年正式公布的$70,000门槛,实际上低于当时TSMIT的$70,000(后于2024年7月上调至$73,150),但移民局明确191的应税收入要求独立于TSMIT,不会随TSMIT自动调整。2026年该门槛仍维持$70,000不变,但需注意以下三点:
- 应税收入(Taxable Income):指个人在澳洲报税时申报的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佣金、兼职收入、自雇净收入(需有ABN)以及部分投资收入(如租金、股息)。不包含养老金、免税福利(如FBT范围内的汽车补贴)或海外收入。
- 财年计算:澳洲财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请人需在持491签证期间,任意选择3个完整财年满足收入要求。例如,若2024年1月获签,可选择2025-26、2026-27、2027-28三个财年,但不可跨财年累计平均。
- 豁免与替代方案:目前移民局未设正式收入豁免条款。若因疾病、生育、裁员等不可抗力导致收入不足,需通过移民局个案评估,成功率较低。建议申请人始终以稳定收入为优先。

收入来源的合规性:哪些工作计入?哪些不算?
并非所有收入都能被移民局认可为191的“合规收入”。 根据移民局2025年更新的政策指南(PAM 191),以下收入类型可计入应税收入:
- 受雇薪资:最常见的收入来源。需有正式雇佣合同、工资单(Payslip)和年底PAYG Summary。兼职、临时工、固定期限合同均可,只要税前年收入达到$70,000。例如,时薪$35的全职工作(每周38小时)税前年收入约$69,160,接近但略低于门槛,需通过加班、奖金或第二份工作补足。
- 自雇/ABN收入:申请人若经营小生意(如清洁、快递、IT外包),需提供ABN注册证明、商业活动报表BAS、税务发票、银行流水。收入需扣除合理运营成本后的净收入达到$70,000。注意:移民局会重点审查收入的真实性与持续性,避免“突击开票”现象。
- 投资收入(有限制):房租、股息、利息等被动收入可计入,但移民局明确表示“主要收入来源应为受雇或自雇”,即被动收入占比不宜超过应税收入的50%。若被动收入占主导,可能触发“真实工作”质疑。
以下收入不计入:养老金(Superannuation,无论雇主强制缴纳还是自愿追加)、政府福利金(如JobSeeker、FTB)、资本利得(股票/房产出售盈利)、海外收入(需在澳洲报税,但移民局通常要求收入来源在澳洲境内)。此外,以现金形式领取工资且未申报个税的行为,不仅不计入收入,还违反移民法。
实操避坑:三个最容易导致491转191失败的收入误区
第一个误区是“只要总包(Package)达到$70,000就行”。 很多雇主提供的薪资包含养老金(Super,当前强制比例11.5%),但移民局要求的$70,000是“不含Super的税前收入”。例如,一份年薪$78,000含Super($78,000 ÷ 1.115 ≈ $69,955)的合同,实际应税收入不足$70,000,差约$45。建议在签署劳动合同前,明确区分Gross Salary和Super,或直接要求雇主在合同中注明“税前基本薪资不低于$70,000”。
第二个误区是“可以跨财年平均计算”。 移民局审查的是每个财年的独立收入,而非3年累计。假设2025-26财年收入$80,000,2026-27财年$60,000,2027-28财年$80,000,则仅满足2个财年,第3个财年仍需补足。唯一例外是:若某财年收入因产假(Maternity Leave)或长期病假低于$70,000,可尝试提供医生证明,但移民局无强制豁免义务。
第三个误区是“偏远地区任何工作都行,无论是否与提名职业相关”。 491签证核心要求是“在偏远地区生活与工作”,但191转永居并未强制要求工作必须与提名职业(Occupation on the skilled occupation list)相同。实践中,只要工作在偏远地区、收入达标、合法报税,即使是零售、餐饮、行政等非技能工作也可通过审查。然而,若申请人长期从事明显低于其技能水平的工作(如博士去洗车),移民局可能质疑其“真实定居意愿”。建议至少保留部分与背景相关的工作经历。
2026年偏远地区生活成本对收入达标的影响
2026年偏远地区的实际生活成本与薪资水平,决定了$70,000收入门槛的“真实购买力”与可行性。 根据澳洲统计局(ABS)2025年数据,主要偏远地区中心(如黄金海岸、纽卡斯尔、卧龙岗)的周薪中位数约为$1,650-$1,800(税前年收入约$85,800-$93,600),远高于$70,000门槛。但偏远地区内部差异显著:
- 高薪地区(年收入轻松超$70,000):矿业城镇(西澳Kalgoorlie、昆州Mackay)、医疗/教育重镇(塔州霍巴特、新州Armidale)。这些地区因行业溢价或人才短缺,时薪普遍$40-$50,全职即可达标。
- 中等地区(需谨慎规划):南澳阿德莱德外围、维州Geelong、西澳Bunbury。常见工作如零售主管、行政助理、初级护理时薪$30-$35,需每周38-40小时或搭配兼职。年收入约$59,000-$72,000,接近门槛边缘。
- 低薪地区(挑战较大):部分偏远旅游小镇(如昆州Cairns周边、新州Broken Hill)以服务业为主,时薪低至$25-$28,全职年收入仅$49,000-$54,000。此类地区申请人需额外寻找第二份工作,或选择远程受雇于大城市的公司(需注意工作地点仍为偏远地区)。
建议申请人在选择491签证下签后的定居地时,提前查询该地区的行业薪资中位数(可通过Seek、ABS Local Stats),避免因收入不足导致后续转PR受阻。
家庭副申请人与收入合并计算的规则
491签证主申请人可携带配偶和子女作为副申请人,但收入要求仅针对主申请人个人应税收入,不可夫妻合并计算。 这一规则自2023年政策明确以来未有变化。例如,主申请人年收入$50,000,配偶年收入$40,000,即使总家庭收入达$90,000,主申请人仍不满足$70,000门槛。唯一例外是:若主申请人与配偶共同经营ABN生意,且收入合并报税(如合伙企业Partnership),则主申请人可申报其合伙净收入份额,但需提供利润分配协议。
配偶副申请人的工作权:持有491签证的副申请人享有全职工作权利,不受限制。配偶的收入虽不能用于满足主申请人的191收入要求,但可显著缓解家庭经济压力,并有助于主申请人专注于高薪工作。此外,配偶在偏远地区的工作经历本身不影响191申请,但若配偶独立满足技术移民条件,可在主申请人转191后,另行申请配偶移民(820/801)或自身技术移民。
子女副申请人:无工作权,但满足居住要求(在偏远地区居住满5年且无违反签证条款)即可随主申请人转永居。需注意子女在偏远地区就读的证明文件(如学校注册信)应妥善保存。
FAQ
Q1: 2026年491转191的收入门槛是否会随通胀调整?
目前(2026年5月)移民局尚未发布任何上调$70,000门槛的官方通知。该门槛自2023年7月1日起维持不变,但未来调整风险存在。根据移民部2025年移民计划文件,191收入要求与TSMIT脱钩,预计调整频率较低,每3-5年可能评估一次。建议申请人尽快满足收入条件,避免政策变动风险。
Q2: 收入不足$70,000但持有491超过5年,能否转191?
不能。191签证要求主申请人在持491签证期间,至少有3个独立财年满足$70,000应税收入,且需在5年内达到。若5年后仍未满足,需申请491续签(持491满5年后可续签1次,再给5年)或转其他签证(如482雇主担保)。续签期间仍需继续积累收入。2026年数据:约12%的491持有人在第一个5年内未能达标,被迫续签或转道。
Q3: 如果某财年收入$80,000但另一财年$65,000,是否算通过?
不算。移民局按财年独立审查,仅收入≥$70,000的财年计入有效年数。$65,000的财年不计入,需额外再找一个财年补足。建议申请人保留所有报税记录(Notice of Assessment),并在收入较低的财年主动寻找加班、兼职或ABN补充收入,确保至少3个财年达标。
参考资料
- 澳洲内政事务部 2026 移民计划报告 / 491与191签证官方政策指南
- 澳洲税务局 2025 财年个人报税数据统计 / 应税收入定义
- 澳洲统计局 2025 偏远地区薪资中位数报告 / 区域劳动力市场分析
- 澳洲移民协会 2026 技术移民签证合规性指南 / 常见拒签原因汇编
- 澳洲公平工作委员会 2026 最低工资与行业薪酬标准 / 偏远地区就业市场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