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三级政府:权力划分与协作机制解析
澳洲三级政府的架构
澳大利亚的政府有三个级别:地方、州和联邦。联邦一级制定的法律适用于澳大利亚全境。州对澳大利亚宪法中没有规定的事项——在联邦形成时留给各州的事务——负责。澳大利亚全国有数百个地方政府。
联邦与州的关系
澳大利亚各州和联邦共戴一个君主,然而主权互不隶属。在各州境内,所有未通过宪法交付联邦的政府权力均由各州独立行使,因此州的自治权受到宪法保护。与州不同,澳大利亚的领地是归联邦所有的领土,领地政府的自治权由联邦政府立法赋予,也可由联邦政府通过立法取消。
立法权力的划分
联邦级别的政府对澳大利亚宪法规定的事项负责,如税收、国际关系(外部事务)、国防、移民。州政府则对宪法未明确赋予联邦的事务负责。以州议会为例,南澳大利亚州议会处于州级,是政府的议会/立法部门。南澳大利亚州于1865年宣布通过的宪法法令确定了两院制议会,这两个议院称为众议院和立法院。众议院由47位议会成员组成,这47位议员经过选举在众议院内代表南澳大利亚人民4年。一位议员代表一个约有25000名选民的选区。能够在众议院内形成多数议员的政党成为南澳大利亚的执政党。南澳大利亚人民通过选举产生立法院议员,这些议员代表南澳大利亚人发声。议会是议员代表南澳大利亚人发言的场所,议员在议会中发表意见,以确保政府及其他议员能听到南澳大利亚人民的心声。南澳大利亚的法律在州议会制定及修改。
联邦、州与领地的协作
澳大利亚是联邦制国家,各州有着相对独立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权力。州、领地和联邦这两级政府通力合作,州与州之间相互借鉴经验,商讨对策。为了加强州(或领地)与联邦的关系,讨论涉及各州、领地和联邦的重要事务,澳大利亚政府理事会(COAG)会定期召开联邦总理与各州州长及领地首席部长的会议。每年,各州州长、领地的首席部长和联邦总理都要云集一堂,参加两次澳大利亚政府理事会的会议。2020年3月13日,澳大利亚政府理事会组建了“National Cabinet”(全国内阁),由澳大利亚各州和领地的州长及首席部长、联邦总理组成,其主要目的是对COVID-19新冠疫情进行协调讨论,以便达成一致性的应对策略。
三级政府之间的制衡
由于澳大利亚的三级政治制度相对独立,这三级政府又没有上下级的关系。例如,州政府对市议会拥有监督权:各州都有一个不经常使用的机制,在市议会出现严重问题,无法正常运作时,州政府有权启动这一机制,解散整个市议会,这其中就包括市长,并有权委任一名特别接管人员在新市议会选举产生之前接管所有市议会的工作。然而,特别接管人员不是新市长,新市长要由民众选出,因此州长没有任命市长的权力,只有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罢免市议会的权力。
常见问题
澳大利亚有多少个州和领地?
澳大利亚有六个州和十个领地。六个州包括新南威尔士州、维多利亚州、昆士兰州、塔斯马尼亚州、南澳大利亚州和西澳大利亚州,领地包括北领地和首都领地等。
领地和州的自治权有何不同?
与州不同,澳大利亚的领地是归联邦所有的领土,领地政府的自治权由联邦政府立法赋予,也可由联邦政府通过立法取消。而州的自治权受到宪法保护。目前,澳大利亚各领地中有些拥有高度自治权,而有些由联邦政府机构直接管辖。